根据《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政策》的通知,请户籍地在:卧龙路131号的居民,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所需材料登记。
凡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(以本人身份证为准)、目前只有生育或合法收养的独生子女的居民。
登记所需材料:本人、爱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、一寸免冠近照2张、本人社保卡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(原无工作单位或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、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)和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及小孩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。
交材料登记地点:南阳医专社区
时 间:11月7日---12月10日
本人必须如实申报,如有伪造,谎报者,依法制裁。每人需认真登记,乱改乱写者作废。
南阳医专社区
2022.11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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